10月31日,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高档房标准做出重大调整:取消原来的价格限制,面积和容积率标准则不变。
根据《通知》,自2008年10月1日起,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可视为普通住房享受优惠政策。其中,对于高档房的界定取消了最为敏感的“价格限制”。
“今后高档房的认定只有面积标准和容积率标准,原先的房价标准暂时不再执行。”南京市房产管理局郭宏定表示。
此前,南京市的普通房标准必须同时满足面积、容积率、房价三项标准,反之则归入高档房行列。
根据原有的价格标准,主城江南八区9900元/平方米以上、江宁6000元/平方米以上、江北4900元/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均为高档住房。而按照新标准,南京市原来的“满城尽是高档房”的尴尬将不复存在,更让一部分高档房享受了普通住房的“待遇”。
在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看来,高档房标准的调整,对扶持市民购房的力度很大,“有利于减少交易税费,启动二手房市场,加之此前国家出台的契税新政,更多的购房人将由此获得实惠”。
“在没有违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这一次南京已经将地方政府的权限用足了。”张辉说。
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之前国家出台的房地产新政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这本身就是一个放松的信号,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限。而对于买房人来说,“房价标准”的取消也是合情合理的。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中央及南京的“救市政策”的聚合效力正在逐渐释放。
张辉向记者举例:如果是11月1日后首次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单价1万元,按照财政部新政策,契税减为1%,即9000元;同时按照南京“20条新政”,还可以拿到1%的购房补贴,也就是说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相当于零契税,可省下3.6万元。
从南京楼市近期的市况来看,自南京“新政20条”颁布实行后,无论是买家需求还是市场人气均出现了回升。
据南京网上房地产统计,10月份南京楼市共认购商品房住宅4187套,成交2446套。其中,成交量与9月份相比多出了309套,增幅达15%;同期认购量回升792套,增幅达23%。
“南京楼市近期迎来了些许转机,行情趋于稳定,但各个板块各个楼盘的销售状况也各有差异,这个所谓的‘转折’还很脆弱,尚未体现出整体回暖的态势。”南京网尚研究机构宏观研究部颜涛说。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