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8日上午,长寿区发改委价格执法人员接到安徽籍驾驶员吴先生举报:晏家附近一停车场不按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接到举报后,长寿区发改委价格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据查证:吴先生去年12月25日驾驶的载重32吨大型拖挂车在渝长高速古佛路段发生车祸,车辆严重受损,驾驶员吴先生受伤致残,经过交警处理后,吴先生的车被拖到晏家一停车场停放至今,2012年8月8日,吴先生前来停车场取车,被告知需缴纳18600元的停车费及拖车费。
发改委价格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据查证,发现该停车场没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宣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停车场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立即改正,退还多收费用8600元。吴先生对长寿区发改委价检人员严格执法表示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