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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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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规范行业协会

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

 

2017年829   渝价〔2017122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对各地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自清的审查意见和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清费工作落实力度,现就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渝价〔201766号)文件要求,我市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进行了自查自清,提出了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及规范管理的意见。各相关部门要对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督促其减负措施落实到位。

二、市级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尚未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情况、市民政局对已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情况、区县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情况、区县民政局对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情况要分别进一步清理规范,并于8月底前分别通过本部门、本地区门户网站对各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增加收费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与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监督检查的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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