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至8月1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在安徽省金寨县召开了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管理工作会。国扶办、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各省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高度评价了光伏扶贫在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学习推广了安徽等地在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会议也指出当前光伏扶贫存在着政策理解不精准、建设管理欠规范、运营维护不到位、收益分配不精准等问题和困难,一些地方扶贫对象扩大化,个别地方存在“一光了之”“一哄而上”现象。
根据会议精神,为促进光伏扶贫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近期重点,一是将按“尊重历史、做好衔接、宽严相济、好事办好”原则,加快做好存量光伏扶贫项目的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的规范管理。二是拟于9月份开展“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申报工作,实施范围主要为471个光伏扶贫重点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等效光照小时数原则上需1000小时以上。关于各省市关注的是否会在第二批项目中对非471个县下达光伏扶贫建设计划,国扶办表示将视申报情况酌情研究。
我市于2015年初在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开展了光伏扶贫试点,合计投资约1.1亿元,建成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985个,装机1.34万千瓦。市能源局同时安排中央农网专项资金1369万元,支持光伏扶贫项目电网接入。目前各项目运营情况良好,成为贫困户增收脱贫的重要来源。2017年底,市能源局与市扶贫办在试点基础上将光伏扶贫范围扩大到全市11个贫困区县,规划并向国家申报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656个、总容量18.5万千瓦。
下一步,市能源局将积极配合市扶贫办做好存量光伏扶贫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在第二批光伏扶贫计划中对我市项目予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