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贯彻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本次特大地震灾害对我市桥梁、水库、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造成的损坏,对灾害复建工作中涉及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研究,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区县发展改革委在招投标工作中要围绕抗震救灾这一紧迫任务,指导建设单位搞好工程发包和物资采购工作,对因受地震影响受损急需修复或重建的基础设施,按抢险救灾项目对待,其工程施工发包、货物和服务采购,依法可实行直接发包;对受灾区县、单位在修复或重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有利于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的要求,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