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精神,2008年8月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旅游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通过建立和完善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以旅游业的发展推动就业增长,支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以及到2015年旅游就业规模从目前的6000万人增加到1亿人左右的发展目标。为实现该目标,《意见》提出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六项主要任务: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扩大旅游就业规模;拓展旅游产业链条,优化旅游就业结构;培育规范旅游市场,挖掘旅游就业潜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提高旅游就业能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改善旅游就业环境;实施就业行动计划,开展旅游就业试点。同时,提出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扶持政策、积极提供旅游就业援助等四条政策措施。
该《意见》由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制定贯彻《意见》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