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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概述

日期: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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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系列之一


一、温室气体与气候变化
温室气体指的是指大气中吸收地面反射的太阳光、热辐射后,再重新反射回地球,使地球变暖,产生“温室效应”的气体。水蒸气、二氧化碳、甲烷、臭氧等是主要的温室气体。陆生、海生植物生长过程中,吸收二氧化碳称为“碳汇”。化石燃料主要指煤炭和石油,是地球远古时代吸收储存的太阳能。
人类活动特别是工业化进程对全球气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燃烧化石燃料和毁林垦荒等行为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大幅增加,温室效应增强,从而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加剧。据美国橡树岭实验室研究报告,自1750年以来,全球累计排放了1万多亿吨二氧化碳,其中发达国家排放约占80%。
气候变暖最主要的危害是导致南北极冰川溶化,引起海平面上升,小岛屿国家和沿海低洼地带将面临被淹没的威胁(如马尔代夫岛国将在50年后被全部淹没);引起气候变化异常,极端天气频发,造成较大的自然灾害。同时,还将对生物多样性、农业生产、疾病防控等人类生活各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气候变暖到一定程度,现存生物链将不可逆转地崩溃,危及人类生存。根据2006年我国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农业、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海岸带等方面,可能导致农业生产不稳定性增加、南方地区洪涝灾害加重、北方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生物灾害和台风、风暴潮频发、沿海地带灾害加剧、有关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受到影响等。虽然还存在疑问,但国际社会已达成共识,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2050年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3℃以内。
二、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
应对气候变化是指人类社会、生产活动适应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采取的措施。低碳经济则是基于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崭新发展模式,其目标是减少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排放,其实质是清洁能源开发、能源高效利用、产业清洁生产等,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从本质上,低碳经济既是应对气候变化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本身也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逐步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成为当前国际交往和合作的热点。2006年,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发表的《斯特恩报告》指出,现在全球每年投入GDP的1%用于削减温室气体放量,可以避免将来每年5%—20%GDP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
三、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历程
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由欧洲发达国家提出,并凭借雄厚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在低碳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拥有了一大批专利技术。经过西方国家十几年的鼓动和宣传,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从经济和发展问题逐步演变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问题。
1979年,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于在瑞士举行,大会通过了《世界气候大会宣言》,宣言指出,粮食、水源、能源、住房和健康等各方面均与气候有密切关系,人类必须了解气候,才能更好地利用气候资源和避免不利的影响。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目的是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尽量延缓全球变暖效应,但没有具体规定参加国的义务。1997年《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京都议定书》的核心原则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规定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碳减排的义务,发展中国家从2012年开始承担义务。共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约,美国作为当时温室气体第一排放国,拒绝签约。根据2007年制定的《巴厘路线图》,2009年12月,联合国在哥本哈根召开缔约方大会,商讨《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2012年)到期后的碳减排方案。目前,哥本哈根大会已结束,未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达成了政治协议。
四、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的必然选择
随着科技进步和国际契约的达成,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必然引起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转型,必将催生新的技术革命,因此,在目前国际大背景下,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对发展空间的扩展和争夺,是挑战,也是机遇。
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二氧化碳减排难度较大,并且消除贫困的发展压力大,资源短缺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脆弱,因此,调整经济结构,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和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2009年,预计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超过美国,成为第一排放大国,虽然现状人均排放量不到美国的1/4,历史排放量不到美国1/16,但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为了履行国际义务,大幅度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低碳经济,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目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基本态度是: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和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以我为主,乘势而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十一五”期间,我国实行的节能减排,与低碳经济有异曲同工之处。截止2009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13%,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8亿吨。我市单位GDP能耗从2005年1.42吨标准煤下降到2008年的1.267吨标准煤,相当于节约780万吨标准煤和减排1700万吨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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