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我市即将制定出台基本药物制度建设配套政策,以确保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价格确定、使用、报销、质量监管等符合规范。
一是完成了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相关调研工作。二是完善了市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目前正在开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以及统一配送、价格确定等有关工作。三是积极做好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正在制定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同时完善了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按照核定收入、核定支出、绩效考核、差额补足的原则落实了基层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明确药品收入不再作为收入来源,近期将出台具体的补偿政策;拟从2010年2月起在15个区(占全市区县的37.5%)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
下一步,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要求,探索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建成药品交易所,搭建药品公平交易平台,以规范药品流通,降低药品交易成本,促进科学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