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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部委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联合检查

日期: 20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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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等十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发改西部〔2010〕564号),组织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我委已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以渝发改农〔2010〕376号转发了通知,布置项目区县开展自查自验和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十部委分工,我市联合检查由国家林业局牵头、监察部、国家统计局等部委参与,于6-8月赴我市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国家政策执行情况,2008、2009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自查验收情况,建设效益评估及存在问题等。
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期为2008-2015年,涉及39个区县,包括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等五方面建设内容,实施期国家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53.4亿元(8年平均安排,2008、2009年已各安排6.7亿元),项目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建设内容多。下阶段,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区县自查和市级检查工作,于5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十部委,并会同市林业局等部门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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