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创新河段管理机制璧南河流域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日期: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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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重庆绿岛新区”,璧山县从2009年12月起,举全县之力,全面启动璧南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并建立河段分段负责制等一系列管理机制,铁腕治污。一是建立“河段长、河段督导长、河段义务监督员”制度,分段落实整治责任。璧山县将璧南河主支河道划分为68个河段,实施分段监测管理,全县34名县级领导担任河段督导长,68个县级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段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担任河段义务监督员。各责任河段的治理工作由河段督导长与河段长负总责,河段督导长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督促检查,河段长所在单位负责牵头制定本河段治理方案,组织协调执法部门对责任河段污染源进行了查处、整治。所涉街道、乡镇对辖区内治理工作负总责,并与河段长责任目标捆绑纳入领导干部履职考核范畴。二是实行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全面公开综合整治进展信息,每月定期在县内各大媒体、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公开发布68个河段水质监测数据、每周重点污染源推进情况、各河段长治污任务完成情况督查通报等。三是推动经济转型,掀起绿色新政。按照《璧山县域空间规划》科学布局产业,不再引进、审批、建设造纸、电镀、制革、印染、炼油等重污染企业,杜绝在禁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业,引进规模大、污染小、能耗低的企业入驻璧山,重点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璧山县通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法和强大的政策宣传、思想教育,截至目前,璧南河流域重点污染企业已关闭13家,另有7家作出书面承诺按期自行关闭;40家重点畜禽养殖场已依法取缔或自行停止饲养,同时启动对县内4家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的司法处理程序。预计今年6月底前完成璧南河重点工业污染源和重点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取缔工作,完成屠宰场和餐饮、洗车、农(集)贸市场等重点污染源的整治达标工作,力争在两年内使璧南河水质基本达标(由劣Ⅵ类水质改善达到Ⅲ类或Ⅳ类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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