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玉滩水库是我市纳入新增中央投资的大型水利工程。水库淹没土地12800亩(其中耕地7512亩)、房屋10.7万平方米,规划搬迁5486人。按照国家新增中央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加快玉滩水库建设,将工期提前一年完成。征地移民成为能否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为了做好玉滩水库征地移民工作,大足县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水库淹没和枢纽工程占地涉及的129个村组的11603亩土地已签订征用协议,资金已全部兑现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搬迁的1036户移民已全部签订房屋搬迁协议;移民搬迁提前达到水库度汛要求,度汛高程348米以下的491户移民已全部搬迁和安置,348米高程以上的545户也有400多户完成搬迁;累计完成征地移民投资约4亿元,征地移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大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玉滩水库征地移民工作,抽调了业务精、能力强的机关干部成立了玉滩水库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玉滩水库的征地移民工程,并在库区4个镇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工作人员近300人,形成了较完整的征地移民工作体系。同时,县四大班子一把手分别联系库区一个镇的移民工作,实行包镇责任制,将玉滩水库征地移民工作作为大足县的中心任务来抓。库区镇的移民工作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到人,并成立工作组,进组入户开展工作。
二、纵横联系,形成合力
玉滩水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将征地移民工作与工程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公司内设征地移民部,协调解决征地移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优先拨付征地移民资金,满足移民工作所需。大足县具体负责征地移民的组织实施,从库区实物调查、移民安置规划到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各个阶段,从基础数据、规划设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兑现拨付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了有效控制征地移民的进度、质量和投资,玉滩水库实行移民监理制,这在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史上尚属首次。项目法人委托中水移民开发中心对玉滩水库征地移民实施监理,对移民安置进度、安置质量、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控制。
玉滩水库征地面积较大,涉及移民较多,情况复杂,为及时解决移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项目法人、大足县以及移民监理单位三方建立了“定期会商、联合办公、现场协调、专题研究”的协调机制,先后召开了25次会议和7次监理例会,通过定期会商,研究移民安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三方实行联合办公,并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除了纵向的沟通外,大足县还与市级有关部门建立了横向的联系,及时寻求政策支持。
三、落实来源,资金保障
玉滩的征地移民工作取得实效,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资金有保障。玉滩水库建设恰逢国家扩大内需,实施新增中央投资政策的机遇期,落实中央补助投资5亿元,2009年到位3.33亿元;中央加大投入的同时,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市级投资的配套,由市政府担保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81亿元,用于工程建设;工程受益区的大足县、荣昌县、双桥区与市水投集团组建了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水量分配签订了筹资协议,并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仅大足县就落实配套资金0.53亿元。
四、宣传动员,努力维权
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是移民工作的关键。大足县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的移民安置条例和有关政策,制定了玉滩水库移民安置实施方案,明确了移民安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征地补偿标准、移民安置方式方法、移民资金管理和工作要求,从政策规定上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移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大力宣传国家的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政策,给每位移民发送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和政策问答,并进行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移民群众深入了解补偿标准、安置办法。三是坚持有土安置,使广大移民群众有可靠的“根据地”。根据有关规定,玉滩水库安置移民的土地标准为每人0.8亩,最低不得低于0.5亩,坚持了有土安置,使移民前进无障碍,后退有保障。四是成立工作组深入村组开展工作。进村入户核算补偿数额,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反复调查核算淹没后的剩余土地和可以开发的土地资源,指导村组的移民后靠与外迁安置方案,确保移民有土安置的落实。同时帮助移民搬迁建房,包括安置地点、场地平整、“水电路”三通的落实等,对移民群众反映的具体困难问题,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尽可能的帮助。由于上述工作措施到位,玉滩水库未出现较大的水库移民集体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