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圆基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方案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初审
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审查并原则通过了重庆圆基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方案。至此,市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签定联合设立电子信息和新能源2支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该基金管理团队为圆基(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我委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募集社会资金进度、创投经验、管理规范等要求,在多家拟参与团队中选定。基金出资人有国投高科(代国家出资)、重庆科技引导基金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曹绍国、浙江是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同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首期规模2.5亿元。
该基金致力于投资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及装备,以及分布式发电、储能、系统控制改进、能效提升服务、建筑节能材料等高能效利用领域的技术及装备产业化,重点投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正式挂牌运营将为改善我市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环境提供积极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引导基金公司等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继续支持扩大基金规模,认真落实出台的扶持政策,力争试点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