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下午,市政府凌月明副市长、欧顺清副秘书长在璧山主持召开了主城区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现场工作会,主城8区(不含渝中区)、江津区、璧山县、北部新区政府、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和12个市级部门参加了会议。
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璧山县璧南河城区南河公园段综合整治情况,随后听取了璧山县政府做的璧南河综合整治经验介绍。璧南河综合整治工作从2009年11月正式开展,到目前只经过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水质从当初的劣五类恢复到四类,数百市民在璧南河散步、垂钓,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璧山县政府治理璧南河主要有三个经验:一是坚定的治污态度。璧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督办,提出了“态度坚决、疏堵结合、治污不补、发展支持”的原则,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和养殖户一律关停,逾期不关停的采取司法措施坚决执行,政府不给予补偿。二是正确的整治思路。采用“河外截污、河内清淤、外域调水、生态修复”的思路,自上游而下游、先重点后一般实施整治。三是创新的工作机制。实行了“河段长”制度,将璧南河划分为68个河段,每个河段由一个县级部门担任河段长,对责任河段治污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治理工作的总指挥长,其余34个县级领导担任河段督导长,分别督导若干个河段,对责任河段治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7个镇街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各河段治污工作负总责;每个河段选1—5名代表担任义务监督员,监督河段治污工作。
随后,巴南区、九龙坡区、北部新区、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先后汇报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最后,凌月明副市长要求相关区县向璧山县学习,关键是学习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坚定信心,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督促相关区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所有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在今年底前开工建设,2011年底前完工投用。并配合市经信委、市农委做好工业和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加强督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