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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 20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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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纪委监察局研究起草的《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了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
建立市级集中统一的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中心(简称市交易中心)是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把分散在建委、交通、水利等领域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起来,实现集中监管、阳光交易,规范操作,从一定程度上防治建设领域腐败。
《方案》明确了建立交易中心应坚持的三项原则,即“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职能不变,依法监管;统一规则,规范运作”。界定了进场交易范围,规定五类项目必须进场交易,即:市级监管的各类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区县(自治县)监管的需要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中央监管的按国家规定需要进入地方交易的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设置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监督管理模式,成立重庆市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监管委),负责全市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中重大事项、问题的决策和协调;市监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监管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监管委的日常工作,重在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市交易中心在市建委管理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基础上组建,为隶属于市建委的事业单位,负责为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接下来,各部门将按照《方案》提出的市交易中心筹建工作各项任务和完成时间,分头落实。我委作为筹建工作牵头部门,除总体协调外,还重点负责三项工作:一是制定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办法,二是完善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及相关管理办法,三是拟定市监管委、市监管办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相关制度,提出办公场所、人员配置、工作经费的方案。按计划,市交易中心将于今年底挂牌试运行,明年初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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