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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获批企业债券128亿创历史新高

日期: 20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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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共有10家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总额共计128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江北嘴公司、开投集团、交旅集团、水投集团、城投公司等5家市级平台获批发行93亿元,大渡口、南岸、巴南、合川、江津等5家区级平台获批发行35亿元。
今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对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核准更加严格,给企业债券工作带来的较大的压力。针对宏观环境和政策的变化,我委积极应对。一是把握政策,加强对接。密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联系,关注其在企业债券审批要求方面的政策调整。特别是摸清贯彻国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的相关实施细则,积极对接,把握工作主动权,使我市已上报的债券尽快通过审批。如将水投10亿元企业债券由城投类转向产业类,使之顺利通过核准。二是积极探索,做好储备。上半年,在国家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城投类债券审核发行速度较慢的情况下,我委主动在产业类债券、园区集合债券等方面进行探索,加大我市的企业债券储备量,为有发债意向的企业提供全程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债券前期策划、包装。三是强化管理,控制风险。坚持“三个平衡”(资本与债务平衡,现金流平衡和投入产出平衡),构成投资主体健康发展的稳定器;采取“三不原则”(地方政府不对企业集团担保,公司(集团)之间不互相担保和专项不乱用),为投资主体设立风险防火墙。监督发债企业完善偿债措施,防范运营风险,确保重庆地区债券兑付良好、安全。四是加强协调,控制成本。为降低发债企业的债券发行成本,市发展改革委主动协调银行、保险等机构积极购买我市企业债券,使发债企业以较低的利率发行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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