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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环保搬迁后石景山区发展得到北京市大力支持

日期: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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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始建于1919年,是中国十大钢铁公司之一,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中部,占地面积约8平方公里。2005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首钢环保搬迁方案,2010年12月底首钢原址钢铁冶炼全面停产。首钢环保搬迁预计将使石景山区GDP减少80亿元(占全区32%),财政减收4.5亿元(占全区25%)。为做好首钢环保搬迁、帮助石景山区加快发展,国务院成立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为成员的首钢搬迁协调小组,在国家、北京市和石景山区三级层面推动编制首钢老工业区改造建设规划,确立了石景山区作为“首都休闲娱乐中心区”(CRD)的发展定位,并对石景山区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一、针对搬迁影响给予直接扶持政策
北京市明确,2011-2013年,对石景山区每年按照上年财政收益递增的10%进行风险环比转移支付;对财政收入增速达不到全市平均增速的部分,补齐到全市平均增速。对重点产业项目采取包括协议出让等在内的多种灵活供地方式,首钢原址土地(首钢搬迁后的土地仍由首钢继续开发使用)可不经过招拍挂方式出让。鼓励首钢发行债券融资,设立由首钢和京煤集团发起的“北京服务·新首钢”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市政府向基金首期注资2亿元,重点支持石景山区首钢原址地的服务型企业发展。
二、优先布局国家试点示范
北京市积极争取将石景山区纳入了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以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使得石景山区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和北京市关于试点示范区的相应扶持政策。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政策包括:国家对区内服务领域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及相关的技术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对引进项目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提供研发资助,支持试点区进行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北京市则将5年内石景山区服务业税收新增上缴市级部分全额返还。
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政策包括:鼓励和支持示范区承担国家有关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或工程,建立多元化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投资机制,重点支持示范区规划中确定的具有示范意义的重点项目或工程。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包括:承接重大专项课题的单位可申请间接经费列支;北京市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资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区内自主创新产品可获政府优先采购,区内企业上市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中小企业贷款最多可获4成贴息等。
三、作为转型地区予以重点扶持
北京市把石景山区全境纳入了北京西部转型地区予以重点扶持,并将中国动漫游戏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布局在石景山区,使其得以享受北京市关于转型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
北京西部转型地区主要政策包括:“十二五”期间北京市用于石景山等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资金不低于40亿元,并鼓励首钢、京煤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发行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石景山等地区。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主要扶持政策包括:北京市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发展,并出台数十条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具体政策,如游戏、动画、影视创意及产品直接奖励,给予项目前期资助,骨干企业场租补贴,引进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给予住房优惠、子女入学优惠,政府提供专业培训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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