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我国工业领域产能过剩的政策建议

应对我国工业领域产能过剩,需区别对待不同产能过剩类型,通过政府和市场有效协作的机制,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政策等方面入手,尽可能降低产能过剩风险和负面效应,实现经济健康运行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治理产能过剩与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
一是调整总需求结构,逐步改变经济发展对投资的过度依赖,不断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二是加快提升产能过剩行业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实现科技与经济、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三是改变对外贸易和投资结构,推动出口从低端产品为主向高端产品为主转变,从产品出口为主向海外投资转变。
二、改革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机制,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行为
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理顺政府考核体系为突破口,抑制地方政府过度投资、盲目投资的冲动。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减少地方政府直接参与项目的决策,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职能由直接干预和参与经济发展向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主转变。
三、推进产权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强化企业和行业自律制度
加快产能过剩行业产权制度改革,塑造公平竞争的制度基础,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间公平的竞争环境。继续拓展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规范其市场行为。在尊重产权和竞争规则前提下,进一步健全企业和行业自律、互律和他律制度。
四、加快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健全金融信贷体系
深化资源要素市场机制改革,重点推进资源类产品的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金融信贷体系,强化我国微观银行体系基础,大力发展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降低我国银行的集中度,不断改变银行等金融信贷资金过度集中于大企业和少数行业的局面,加强银行信贷执行产业准入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
五、完善产业进入与退出政策,改进行业信息统计发布制度
强化中央政府战略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职能,科学运用统一公平的资源利用、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功能性监管标准管理产能过剩行业。完善部分产能过剩产业的退出援助制度,规范企业破产关闭和落后产能淘汰的程序,着力深化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改革,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的保障和补偿机制。尽快改进产能等方面的信息统计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及专题研究成果,及时跟踪行业供需形势变化,预警行业产能过剩风险,帮助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和引导信贷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