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重庆与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广东、深圳等7个城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为普及参与各方碳核查及碳交易的知识,加强相关能力建设,快速启动和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建立重庆市碳交易市场,我委2011年12月8-9日在南山武警会议中心组织举办了重庆市碳交易培训会。此次培训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签署的关于低碳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框架下实施的,由市发展改革委和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合作主办,重庆低碳协会承办,重庆国际投资咨询公司协办。我市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中央在渝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科研院所、金融保险、中介技术服务等有关单位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市发展改革委汪钦琳副主任和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副总领事史蒂文先生出席培训会并致辞。培训会邀请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变化司领导、毕马威英国公司、英国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以及洲际交易所集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的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领域的专家来渝授课,培训内容包括欧盟碳交易机制(EU ETS)的建立与发展、基于欧盟碳交易机制核查制度下的碳资产管理、国际碳交易市场经验对中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启示、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关键问题及对策、中国低碳发展之路、低碳产品认证和基于组织和项目的碳盘查等。
此次培训效果反映良好。学员表示,通过短短的两天培训,他们既领会了国家低碳发展的战略思路,又了解了我市低碳试点以及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工作安排,对碳资产管理和碳金融、低碳产品认证以及企业碳盘查等新生工作强化了思想认识理念,提升了理论业务水平,为我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奠定了一定基础。
下阶段,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情和特点,着重从三个层面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将“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下达分解给区县(自治县),责任落实到区县(自治县),通过行政手段,推动温室气体的减排,实现国家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二是引导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通过市场手段,降低碳减排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实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三是发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支撑和放大效应,探索碳资产管理和碳金融模式的创新,培育一批本土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低碳发展和碳交易提供支撑。另外,鉴于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属全新的领域,应学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的能力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