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部门动态

市政府印发实施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库方案

日期: 2012-08-10
字体:
2012年7月16日,市政府第67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重庆市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库方案(2011—2020年)》(以下简称《项目库方案》),市政府办公厅以渝办〔2012〕52号文件印发《项目库方案》,作为我市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和项目指南。
《项目库方案》是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有关要求,科学、合理使用三峡后续资金,切实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按照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要求,我委会同市移民局、市财政局于2010年底开始组织相关区县编制《项目库方案》,历时1年多完成。
《项目库方案》范围涉及三峡重庆库区22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一小时经济圈”12个区(渝中、大渡口、江北、九龙坡、南岸、沙坪坝、北碚、渝北、巴南、涪陵、长寿、江津),渝东北地区8个区县(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忠县、丰都县),渝东南地区2个县(武隆、石柱)。
《项目库方案》共纳入项目6268个(项目包2072个),总投资3614亿元,包括:移民安稳致富和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三峡工程综合管理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以上四类项目按性质分为两类:一是刚性类项目,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三峡工程综合管理能力建设等政府直接投资的公益性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市里专项解决;二是市场类项目,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扶持等移民安稳致富、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滚动实施,政府采取资本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按照市政府第67次市长办公会精神,《项目库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对项目库进行一次动态调整修编。其中:刚性类项目原则上不作调整,可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市场类项目应根据发展情况的变化,进行删减、补充和调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指导相关区县依据《项目库方案》抓紧推进入库项目前期工作,衔接和配合移民部门根据《项目库方案》做好三峡后续工作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和年度实施方案编报工作,以更好地发挥《项目库方案》指南作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