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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推进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

日期: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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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安徽是农业大省,农村社会事业欠账较多。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该省提出了以农村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人口集中的中心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值得我市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工作中借鉴和参考。
结合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安徽省提出了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基本社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人口计划、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等9个方面,重点落实在人口较多的中心村,服务功能延伸到自然村的建设工程。
一、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主要任务
基础教育方面。一是发展乡村学前教育,在乡镇和中心村举办幼儿园,在有条件的自然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对不宜办园的村庄,根据需要实行校车接送。二是推进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除在乡镇举办中小学外,在人口相对机制的中心村设置村小。在生源稀少、地处偏远的自然村设立教学点或校车接送。加强乡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同一县域的学校均衡发展。
医疗卫生方面。一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素质,在乡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乡村。建立动态增长的新农合筹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逐步提高报销比重。
文化体育方面。一是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强基础建设,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二是建设“农民文化家园”。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形成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基础的乡村公共文化中心。三是经常开展乡村文化活动。四是推动农民健身工程。
基本社会服务方面。一是建设乡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人口较多的中心村统筹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二是做好养老服务。在乡镇和人口较多的中心村建设老人照料中心,提供日常服务。三是加强助残济困。
社会保险方面。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推进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衔接、信息共享。
劳动就业方面。完善农村就业信息发布、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失地农民就业援助政策,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同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乡村劳动力充分就业。
人口计划方面。实施和完善农村多项计生制度。在中心村建立留守妇女儿童之家,在有条件的乡村学校建设留守儿童活动室,切实保障留守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
环境整治方面。一是整治农村生活环境。优先推进环境敏感地区、疾病流行区及重点景区周边村庄开展污水和垃圾处理。二是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大力实施“村村绿”和绿色家园示范建设活动,全面提高乡村生态涵养功能。
基础设施方面。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中心村水、电、路、气、房、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村内主干道硬化和公共场所亮化,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通村到户。建成建管并重,切实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
二、推进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是统筹规划、制定标准。以县为主,编制中心村规划,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资源。制定建设美好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标准,形成规范化体系,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大力争取国家资金,加强省和市县政府投入。一方面继续增加省民生工程资金,并向农村公共事业倾斜;另一方面专门设立10亿元的省级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心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引导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坚持以县为主,以中心村为重点,大力整合各类支农公共服务发展资源。四是加强人才保障。加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乡村干部、专业人员、志愿者服务的机制。五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基本公共服务要落实到村,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让他们主动参与决策、建设和运行管理全过程,让农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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