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改规划确字〔2013〕469号)(以下简称《确认书》),批准我市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台高效节能家用压缩机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项目总投资10.3亿元,进口设备用汇额9074.4万美元。
该项目由于实际建设需要,设备需分为两批次进口,而通常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同一项目只出具一次《确认书》。经过我们衔接争取,最终顺利实现对该项目进口设备分两批次出具《确认书》,有效保障企业建设顺利推进。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项目跟踪力度,指导企业办好免税后续有关事宜以及第二批次进口设备免税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