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统筹开展全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海洋局等九部委(局)联合印发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以下简称《战略》),这是国家层面继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之后,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它标志着我国首次将适应气候变化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战略》在概要阐述我国适应气候变化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适应气候变化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其中:重点任务涉及基础设施、农业、水资源、海岸带和相关海域、森林和其他生态系统、人体健康、旅游业和其他产业等七个方面,并选取了上海、广东、重庆等14个地区或区域作为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工程;区域格局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有关国土空间开发的内容,划分为城市化、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三类适应区,每个适应区按照区位和气候条件进行了细化分区。
我市作为《战略》中人体健康领域的试点示范地区,将针对热浪频发和媒介传播疾病上升等问题,确立人体健康防控体系建设作为适应气候变化的试点示范工程,以媒介传播疾病防控、高温热浪预防应急响应和人体健康监测预警等为主要内容,推广气候变化条件下保护人体健康的经验。
《战略》的发布为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各项政策及其制度安排提供了指导。我委将按照国家《战略》要求,结合2012年清洁发展机制赠款资助的《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项目研究工作,编制我市适应气候变化方案,统筹落实《战略》内容,做好人体健康防控体系建设适应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在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同步推进适应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