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浙江省衢州市等17个城市为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1905号),正式确定我市綦江区为国家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此前,我市主城区已成为国家第一批试点城市。
今年以来,綦江区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要求,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批复了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可研报告、印发了《綦江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綦江区城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并委托咨询机构编制了《重庆市綦江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环保部共同委托中咨公司对全国多个申报试点的城市进行了评审,綦江区受到参会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部委要求,指导綦江区政府,继续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鼓励、指导万州、涪陵、合川、永川等区域中心城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