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部门动态

陕渝政府合作 共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日期: 2007-08-16
字体:
陕渝政府合作 共建鲜活农产品

陕渝政府合作 共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为了促进陕渝两地农业产品流通,降低运输成本,拓展产销渠道,确保市场供应,陕渝两地政府于近日决定共同建立两省市之间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并落实以下措施。

一、两省市应共同努力,切实落实2006年国家交通部等七部委“五纵两横”和两省市已经出台的绿色通道政策。

二、根据两省市实际,享受“绿色通道”的鲜活农产品为陕渝两省市地产的新鲜蔬菜(含瓜类蔬菜和根茎类蔬菜)、水果、活家禽、活家畜、鲜活水产品和生鲜蛋。

三、在全国“绿色通道”的基础上,从8月15日起,陕西省再开通一条由宝鸡经汉中通往重庆的“绿色通道”。具体由陕渝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四、从8月15日起陕籍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重庆境内所有道路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

五、为了确保“绿色通道”真正落到实处,两省市交通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投诉监督机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来源:重庆市政府办公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