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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区域合作引资经验系列之二——云南“大招商”助推桥头堡建设

日期: 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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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云南省将招商引资作为推进“桥头堡建设”的重要战略,重磅推出系列“组合拳”。
多领域优化环境。一是统一部署。召开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大会,省政府出台全面加强招商引资意见(云政发﹝2012﹞22号),并陆续推出工业园区、林业招商引资等配套文件。强调全省上下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理念,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旋律、跨越发展的主抓手、工业强省的主引擎,以大招商推动大投资促进大发展。二是落实政策。与32个国家部委、18家大型企业和8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云南意见”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在投资领域、发展平台、财税扶持、生产要素保障、审批效率等方面制定一批专门措施,保障招商项目“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落地生根。三是完善硬件。提速建设国际交通大通道、能源大通道、物流大通道及通讯信息大通道,公路、铁路初步形成 “八入滇四出境”网络,机场形成国际机场、支线机场“1+11”格局,国家级开放口岸达11个,是全国六个区域性国际电信业务出入口局之一。
多渠道招商推介。一是重点产业招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构建和产业园区培育,既抓高原特色农业、生物、矿产、能源、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又抓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招商,通过央企入滇、民企入滇、外企入滇系列专题活动,引进产业层次高的龙头项目、配套项目和研发机构。如3月联合全国工商联在京举办民企入滇座谈会,6月召开“中国昆交会”,签订合作项目756个、引进内资1.1万亿元。二是大通道招商。重点围绕昆曼、昆瑞、昆河3条国际大通道,沿线各州市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引进投资者。三是专业化和针对性招商。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欧美、日韩及港澳台等地区,东南亚、南亚侨商侨资,东部沿海外资和民企聚集区,及大企业、大集团、上市公司投资动向,采用专业化小分队定向、定点招商。四是以商招商和中介招商。通过成立异地驻滇商会会长俱乐部、商会培训基地,与“新沪商联合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平台,密切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外埠商会工作互动,形成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来一批的“葡萄串”效应。五是园区招商。通过与国内外有管理经验和资金实力产业园区建立友好园区、姊妹园区等,鼓励来滇兴办“园中园”,已与浙江等有关园区达成初步意向。
多方联手合作。一是国际合作,深度融入中国—东盟自贸区,利用大湄公河次区域和孟中印缅区域合作机制,推进昆明至河内、昆明至曼谷、昆明至仰光、昆明至南亚4条经济走廊建设。重点建设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引进香港雅居乐、中国华力、滇虹药业等一批知名企业。二是国内合作,利用泛珠三角合作机制,加强承接粤、闽、港、澳产业转移,利用沪滇对口帮扶机制,滚动推进双方年度重大合作项目,全方位拓展与长三角、环渤海合作。加强与周边成渝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等区域对接联动。今年相继举办川滇、滇浙经贸合作交流活动,还将推出“桥头堡建设”上海、广东、南京推介会、云南生物产业天津专题推介会等11项重大招商合作活动。
多层次机制保障。一是高位引领机制,成立省长亲自挂帅的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设立省招商合作局。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重点招商项目前期费补助、包装推介、组团参展、考核奖励等。各州市、县也参照省里做法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及经费。二是省、州市和县(园区)三级分类协同推进机制,特别重大项目省领导主抓,不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省级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特殊评审,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划引导、要素配置、政策支持等方面密切配合;市县项目所在地一把手负责,探索省内区域间招商引资项目流转、利益协商分享机制,避免同类项目恶性竞争。项目责任单位每季度提供进展情况和需协调问题,由省招商合作局汇总分析后上报。三是项目策划储备机制。重点加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项目策划,做实做细前期工作。每年筛选一批重点项目纳入省级招商引资项目库。四是签约项目合同管理机制,明确投资者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双向承诺和制约条款,提高项目履约率。五是健全招商引资统计制度,确保科学性和规范性。
系列“组合拳”取得显著成效。去年全省实际利用内外资增长29%和31%,今年一季度分别增长91%和39%,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威立雅、可口可乐、微软、拉法基、太古集团、娃哈哈、新希望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入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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