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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各省(市、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研讨会在沪召开

日期: 20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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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18日,第三届全国各省(区、市)国内合作工作交流会在上海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各省、区、市和部分省会城市国内合作交流部门、各省、区、市驻沪办事处和上海各区县合作交流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深化战略合作,促进转型发展”主题,交流了近年来开展合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分析了当前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形势,提出了今后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取得了三项成果:一是促进了互动交流。通过这次会议,为各省、区、市合作交流部门的互动交流提供了信息沟通平台,交流了经验做法,增进了了解,强化了团结合作,提振了信心,对于深入推进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深化了合作研究。会议从继承、发展、创新的角度,对区域合作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要围绕科学发展,以互利共赢为目标,进一步充实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式,扩大合作成效。三是明确了责任使命。各省、区、市合作交流部门要找准自身定位,不断拓宽合作区域、拓展合作领域,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和梯度发展,不断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强化和完善全国国内区域合作交流工作机制,要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强化区域合作组织建设,推动国家出台促进区域合作法律法规;建立省际合作联络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省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实。二是完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建立国家级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各地在经济政策、经济运行、产业规划、项目建设、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实现共享;各地建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合作交流工作培训,及时交流工作经验。三是加强全方位合作。发挥比较优势,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宽合作范围,在加强产业转移、人才资源开发,商贸会展合作的同时,加强文化、教育、社会等领域合作。四是创新合作模式。发展“飞地经济”,推进园区共建,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创新利益协调分享机制,突破税收、土地等政策瓶颈,促进区域合作不断深化。
会议商定2013年在四川省举办第四届全国各省、市、区国内合作工作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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