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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济协作区第十八次市长联席会在广安召开

日期: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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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重庆经济协作区第十八次市长联席会在四川广安召开,来自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市的20个市(区)政府负责人齐聚广安,围绕“开放创新 合作共赢”的会议主题,共商重庆经济协作区发展大计。
1985年,由重庆市、武汉市发起,南京市、上海市参加组建了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推动重庆、武汉、南京、上海四个中心城市分别形成了四个经济协作区。1988年,重庆经济协作区正式成立,由渝、川、滇、黔10多个市(区)构成。直辖前重庆市作为常设主席方,曾是成员单位之一,后作为指导单位统筹协调重各成员开展合作。重庆经济协作区联络处设在我委,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及发布相关工作信息。重庆经济协作区自成立以来,各成员城市依次担任轮值主席方召开市长联席会。历次市长联席会上,成员间签订了一系列双边或多边的框架协议、合作备忘录及合作宣言,在交通、产业、市场、人才、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了交流合作,对促进区域内经济联系、加强资源对接互换、展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发挥积极作用。
  21日下午,重庆经济协作区第十八次市长联席会正式召开,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李红芬、四川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冯永德、我委杨昌学副主任出席会议。
  李红芬副巡视指出,重庆经济协作区拥有突出的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完整的工业体系,应进一步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利用国家重视并加快成渝经济区发展和成渝城市群建设的契机,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对接融入国家战略,把重庆经济协作区建设成为内部联系紧密、组织结构完整的命运共同体。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关注和支持重协区创新、绿色、开放、协调、共享发展,组团打造新兴增长极。
  会上,巴中市作了重庆经济协作区第十七次市长联席会以来的工作报告,部分成员单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各成员方均表示将紧抓国家建设“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大战略发展机遇,全方位推动重庆经济协作区一体化合作发展。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经济协作区成员单位调整方案及新一轮市长联席会轮值方案》和《重庆经济协作区第十八次市长联席会广安宣言》,进一步优化重庆经济协作区工作机制,新增重庆永川区、荣昌区、合川区和贵州铜仁市为成员单位,调整后成员单位总数为20个市(区)。作为重庆经济协作区指导单位,我委将继续加强指导,沟通、协调区内重大合作事项,为成员单位开展双边、多边多层次合作搭建平台,推动区域深化联合协作,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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