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一五”安排100亿千瓦时三峡电入渝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的“十一五”期间三峡电能消纳方案。由于三峡电站工程建设进度提前,机组投产加快和蓄水水位提高,“十一五”期间三峡电站发电量比预计有所增加,据测算,三峡电站“十一五”期间发电量将达到3707.7亿千瓦时,比原预计发电量超出562.6亿千瓦时。
“十一五”三峡电能消纳方案仍以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计委计基础〔2001〕2668号文件为基础,本次调整范围仅是增发电能。将重庆纳入了三峡供电范围,每年从三峡增发电量中拿出20亿千瓦时送重庆,五年共计100亿千瓦时。考虑到重庆枯水期供电相对紧张,且电网规模较小,三峡送重庆电能在枯水期多送的情况下,宜均衡受入。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中国三峡开发总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为支持库区建设,“十一五”期间两家企业每年从三峡发电和输变电工程收益中拿出5000万元,共计1亿元,作为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库区发展,按照综合淹没损失占库区的比例分配。资金的使用由国务院三峡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保障专款专用,真正达到支持库区经济发展的目的。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