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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助推重点项目实施

日期: 200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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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助推重点项目实施

贵州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助推重点项目实施

  从贵州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06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32个项目给予了支持,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地区的广电网络传输整合及数字化整体转换、文化旅游发展等重点项目获益匪浅。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20068月出台的《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实施。省财政2006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100万元以上,到2010年,要增至2000万元。省委副书记王富玉,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军,副省长吴嘉甫对安排使用好专项资金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指示,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工作。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70%用于贴息,30%用于补助。到20061115日止,共接受申报项目134个,其中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组织申报的项目达130个。20061211日,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社科院、贵州大学、省多彩贵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的专家召开专家小组评审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后确定32个申报项目作为支持对象,其中贴息项目20个,补助项目12个。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了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广电网络传输整合及数字化整体转换、文化旅游发展等重点项目,另外,对部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也给予了支持。

  据了解,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投资总额为52.5848亿多元。其中,贴息项目撬动的银行贷款总额达9.6317亿多元。

  今年,该省文改办将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进一步鼓励市场主体以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社会效益突出,技术手段先进的特色文化产业;鼓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加快股份制改造;鼓励各级建立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体系。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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