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大措施大力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重庆市委、市政府不仅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而且还将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率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等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了规划纲要。市政府专门印发了《重庆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并在2006年7月,与各区县签订了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将“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区县,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治污工程。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将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区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一票否决”的内容,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全市建立起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的总量减排工作体系。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重庆市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台帐、削减台帐、增加台帐和指标台帐,利用总量控制网络信息管理平台,随时掌握和调度总量控制情况。制订了《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细则》,明确了总量减排任务的分解、统计、检查、公布、考核等要求。
三是强化资金投入。重庆市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增加环保投入。特别是近3年,市财政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达174亿元,每年递增一倍以上。
四是强化机制创新。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和规划开展战略环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采纳了环保部门提出的建议,制定了主城区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城区污染企业的环保搬迁,将优化城区经济结构和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结合起来。除此之外,重庆市还积极探索采取市场的办法解决环保难题,如采取国债项目资金集中使用、集中融资的办法,解决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配套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保证了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按期建设和运行。
五是强化重点污染源整治。重庆市突出重点抓减排,对重点污染源采取了有效的工程治理措施。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加快建设火电厂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等。目前,全市2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和新建电厂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并关停了小火电机组50余万千瓦。同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连续5年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重点对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的秀山锰污染问题进行了综合整治。
六是强化监察监督。重庆市监察部门把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纠正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纳入工作重点,采取重点督查、责任追究、组织处理、移送司法等方式,多管齐下,督促区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环保职责。近年来,市监察局直接查处涉及环保领域违法违纪案件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起到了有力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来源:重庆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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