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生态六大工程在新疆继续实施
“十一五”时期,新疆将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和恢复、防沙治沙等六大工程。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上获悉的。
会议原则通过的《自治区林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在未来5年,我区将着力治理天山和阿尔泰山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区、天山北坡经济带环准噶尔盆地及塔城盆地生态建设区、伊犁河谷生态林保护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区、塔里木盆地及吐哈盆地生态治理与特色林果业发展区、和田绿洲外围生态治理区等六大区域,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森林旅游业、种苗花卉业等六大产业,从生态的角度推进整体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发展之路。
据了解,新疆计划每年新增林地面积250万亩,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将由“十五”期间的2.94%提高到3.2%以上。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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