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5万吨以下小焦化厂全部关停 今年煤炭、焦化行业能耗节约20万吨标煤
从省经委了解到,我省5万吨以下的小焦化厂已全部拆除,这是我省开展节能减排、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又一举措。仅此一项,就可使全省今年的煤炭、焦化行业能耗节约20万吨标煤。
长期以来,我省煤焦行业存在着能耗高、综合回采率低、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按照国家有关精神,我省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煤炭、焦化行业节能减排为目标,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产生和消费等环节,抓好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为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我省对5万吨以下的各类小焦化生产装置进行废毁处理;依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原则,要求今年全省焦炭生产总量控制在1120万吨,比上年压减110万吨;各级环保部门建立了焦炭企业污染物排放动态监测制度,对焦炭生产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对环保和综合利用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污的焦化厂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同时限期改正,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对新建的焦炭建设项目,按照等量置换的原则,逐项查清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环保审批;鼓励大型企业积极采取节能减排环保新技术,对现有焦炭企业进行改造,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大对煤焦油、粗轻苯的集中加工和深加工,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环境。
据了解,到2009年底,我省将关停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在60万吨以下的焦化企业。与此同时,引导企业重新新上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焦化项目。
来源:云南省信息中心
编辑:l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