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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扶持老区群众脱贫致富

日期: 20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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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扶持老区群众脱贫致富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扶持老区群众脱贫致富

内蒙古自治区大部分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处在偏僻山区、丘陵和沙漠化地区,受交通闭塞、干旱少雨等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还面临很多实际困难。为此,自治区政府前不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要让老区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重点扶持15个贫困老区

  意见明确要求,我区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老区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稳定解决全区重点老区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老区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通信难等问题,使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生存环境得到改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重点扶持15个贫困老区旗县。按照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条件及贫困状况,选择特别困难的60个苏木乡镇、300个嘎查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加大投入扶持资金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老区嘎查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各盟市、旗县要相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资金扶持老区发展。扶贫贴息贷款向重点老区贫困嘎查村倾斜。自治区每年扶贫、农牧业开发、农牧业发展、科技资金等涉农专项资金,优先向老区安排。自治区和盟市在安排和争取国家专项补助时,对老区旗县给予优先考虑,对地方财力困难的老区旗县应足额配套资金。有条件的盟市、旗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企业捐赠,可以设立用于老区建设的专项基金。自治区财政明年将安排200万元作为老区建设专项资金。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加大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要优先向老区安排,并且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自治区每年在安排苏木乡镇通油路和嘎查村通公路项目时,优先解决不通油路的重点老区苏木乡镇和不通公路的重点老区嘎查村道路。自治区将每年解决7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要重点优先解决老区旗县。对于没有通电的老区嘎查村,电力部门要重点予以考虑解决照明问题。加快老区招商引资和资源开发,帮助老区引进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地下资源比较丰富的老区旗县,地矿等部门从地质勘探方面要给予重点倾斜。积极推进部门筹资扶持老区的政策,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每年应筹集专门资金用于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支持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自治区在安排重点项目、产业布局方面,对老区要予以倾斜支持。降低企业到老区投资开发的准入门槛,降低注册资本标准。在投资项目的金融贷款、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申办证件、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且优先重点考虑。大力扶持老区优势农畜产品和龙头企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2007年,自治区老区建设促进会等部门将联合在老区开展“嘎查村企双千结对工程”活动,促进企业与乡村联合办企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加快建立卫生服务体系

  在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区特困户、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由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其交纳参加合作医疗个人应该负担的全部或者部分资金。加快老区卫生三级网络建设,确保老区旗县、苏木乡镇所在地都能拥有一所设施比较完备、服务功能完善的卫生院或者中心卫生院,每个嘎查村都有卫生室,做到小病治疗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自治区安排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要重点向老区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倾斜。扩大老区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老区贫困人口的参保率。

  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

  全面实行和切实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新增教育经费重点向老区倾斜,“两基”巩固提高项目要优先安排老区学校,重点支持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确保每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因贫困辍学。自治区每年计划安排的寄宿制贫困中小学生补助资金,要优先解决重点老区的中小学生。支持老区文化建设,优先发展老区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到十一五末期,实现老区旗县有图书馆、文化馆,苏木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嘎查村建有综合文化活动室。

   加大人才和智力扶持

  积极扶持老区劳动力参加技术培训,政府间劳务协作应优先安排老区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老区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老区服务。对自愿到老区苏木乡镇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多方面优惠政策。自治区、盟市的大中专院校应为老区苏木乡镇培训农技、教育、医疗方面的技术骨干,采取定期轮换制选派城市教师、医疗骨干到农村牧区学校、卫生院服务,提高农村牧区教学和医疗水平。普及实用技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努力提高老区人口素质。

  扶持发展旅游业

  将革命历史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列入老区建设项目,积极开展革命文物的收集、整理和研究,维护、修缮革命纪念馆、革命遗址,开展红色旅游。将得胜沟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游击队司令部等列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规划,旅游和文物等部门要重点加以扶持。重点扶持老区旗县加强红色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支持和鼓励老区发展乡村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引导群众发展“农家乐”、“牧户游”,实现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的有机互动。

  给予财税金融优惠政策支持

  对在老区新办的中小企业,经财税部门批准,可适当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农村牧区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展扶贫贷款、小额农牧户信用贷款、农牧户联保贷款、小额信贷、邮政储蓄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支持老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鼓励企业法人到老区建立“村镇银行”。对于政府出资设置的担保资金,金融机构要优先考虑革命老区贫困户贷款,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扶持贫困户脱贫致富。

  动员社会力量帮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对老区实行定点帮扶,集中力量,分工、分片进行重点帮扶。要动员城市社区和社会各界与老区建立联系,结成对子帮扶,要加强对老区的舆论宣传,形成全社会不忘老区、帮助老区发展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的良好氛围。积极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向老区自愿捐赠钱物,支援老区建设,对贡献大作用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老区干部群众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依靠自身力量改变面貌。

来源:北方新闻网

编辑:l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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