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陕西省农村医疗救助支出3204万元
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2005年,陕西105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25个县(区)进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经过几年的实践,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省、市两级制定了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和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资金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不断增加。2006年,中央补助陕西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670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资金1440万元,较2005年分别增加2969万元和270万元,增长幅度为175%和23%。省本级2007年列支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000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资金2450万元,较上年分别增加2000万元和1450万元,增长幅度为200%和145%,基本形成了省级预算安排与中央补助资金同步增长的机制。
城乡医疗救助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全省农村医疗救助支出资金3204万元,比上年增长28%,救助47.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60%;城市医疗救助支出资金2099万元,比上年增长113%,救助2.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4%。截止2006年底,全省累计实施农村医疗救助62.4万人,支出救助资金5772.7万元;累计实施城市医疗救助3.9万人,支出救助资金3085.6万元。
来源:陕西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