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融机构六项措施支持北部湾开发建设

广西金融机构六项措施支持北部湾开发建设
自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以来,广西各金融机构积极投身于火热的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中,为其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截至2007年6月末,已向北部湾经济区的南、北、钦、防提供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271.81亿元,比年初增加258.17亿元,同比多增62.10亿元;北部湾地区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分别占全区总量的55.77%、53.98%,全区半数以上的贷款投向了北部湾经济区。
一是各银行倾力支持北部湾经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北部湾经济区的港口、交通、电力、石油、钢铁等基础设施及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了东盟博览会、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等一批北部湾经济区重点建设项目。
二是各银行将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纳入其业务发展战略。将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北部湾地区作为各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区域,积极支持北部湾地区发展现代产业群、社会经济和城乡综合的发展。
三是各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并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向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广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汇报争取,申请增加信贷规模和有关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
四是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合作融资平台作用,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国家开发银行积极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北部湾地区各市政府密切合作,通过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的软贷款、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技术援助贷款等多种贷款形式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和瓶颈领域的发展。
五是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各银行加强与东盟国家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外资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拓宽国际结算渠道,为北部湾经济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往来。
六是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各银行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引进更多的资金支持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发展。
来源: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