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五亿元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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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云南进一步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力度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涉及全省16个州市,将重点解决临沧、曲靖、昭通、迪庆、怒江等高氟、高砷、苦咸水、污染水以及严重缺水地区的饮用水安全工程。截至目前,已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5.83亿元,可解决153万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资金投入和建设规模创历史新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把到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作为目标和己任。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调查内容细、范围广的农村人口饮水普查。查明云南农村不同程度存在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达1368万多人。为让农村群众早日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去年全省全面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今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把解决农村饮水任务列入政府任期目标进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逐年对照考核,确保任务目标完成。同时,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可研及实施方案,对饮水不安全人口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逐一落实到村组和农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一件,成一件,农民群众受益一件,各地因地制宜,以乡镇村为单元,搞好规划,采取兴建集中式供水工程,引泉供水、集雨水窖、打井等分散式供水工程措施,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选择合格的施工队伍,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让饮水不安全的群众尽快喝上“安全水”。此外,各地还积极探索建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形式搞好工程管理,以确保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云南规划投资29.5亿元,将解决7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0年使全省农村人口中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一半。 来源:云南省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