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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陕西省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日期: 20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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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陕西省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陕西省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前三季度,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均呈两位数增长。其中,陕西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8688.8元,可支配收入人均8103.6元,增长14.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6288.6元,同比增长9.3%;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362元,同比增长16.5%。农民人均现金支出2421元,同比增长10%。
  调查显示,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仍是收入的主要渠道,因此工资性收入增长也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体。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217.8元,同比增长18.6%。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71.6%,拉动收入增长12.9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人均2105元,同比增长10.2%,占总收入比重24.2%,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又一重要渠道,拉动收入增长2.57个百分点。而养老金或退休金人均1706.3元,占转移性收入的81.1%,是转移性收入的主体,同比增长24.7%。
  但同时应该看到,前三季度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下降。据调查,去年下半年以来,股票市场红火,牛市持续,股民将大量银行存款转向股票市场,使得银行利息减少。五月份,国家对股票市场进行调控,股票市场大幅下跌,将大部分中小股民资金套在股市,虽然近期股票市场有所好转,中小股民持股待升,没有实现股息和红利收入。
  在居民生活消费的八个大项中,除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下降6.3%外,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七项支出均为增长。
  从农民现金收入来源看,前三季度,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2.9%、13.1%、25.9%和13.8%。其中政策性收入增长明显成为前三季度农民现金收入的亮点。据统计,我省农民人均政策性收入66元,同比增加8元,增长14.3%。人均退耕还林还草补贴44元;人均报销医疗费6元,同比增长两倍多。
  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支出242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1元。其中,人均生产费用支出685元,同比增长4.6%。从农民生活消费八大类看,呈现“七升一降”的局面,衣着、居住、家庭设备及用品、医疗保健服务和其他商品及服务等消费增长幅度相对较大,分别增长17%、18.2%、15.7%、18.4%和16.7%。因农民食品消费中肉、禽、蛋、奶比例相对较低(占1/7),受其涨价影响较小,食品消费现金支出相对平稳,增长11.7%。交通和通讯费用呈现下降的态势。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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