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整合专项资金50亿元打造“增长极”
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重庆市根据近年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结合今后五年财政收支预算,按照“整合归并,统一时限,适度增加”的原则,提出建立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增长机制,并经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从2008年开始,在未来五年时间内,市财政将安排54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投入工业、科技、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信息产业、金融保险、安全生产、外贸、商贸流通、旅游等方面,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重庆尽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一、按照“大开放、大产业”的思路,着眼世界五百强,打造西部现代产业基地,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百亿级、千亿级大型企业,形成一批产业链长、产业集中度高、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带动面广的产业集群。同时,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精神,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成为全市生产总值的重要构成部分和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生力军。市财政五年将安排工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7.25亿元。
二、推动自主创新,加强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建设公共科技研究开发平台,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成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策源地。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支持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加快建立现代院所制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市财政按每年增长20%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五年共安排16亿元。
三、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大市建设,实施主体功能分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市财政按每年增长15%安排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五年共投入7亿元。
四、为支持信息产业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壮大商贸物流,增加进出口贸易,促进旅游业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市财政共安排相关专项资金13.75亿元。
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