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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去年城镇新增就业34.37万人

日期: 20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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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去年城镇新增就业34

广西去年城镇新增就业34.37万人

2007年,我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和能力建设,有力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亮点: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4.3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7.48%,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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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我区劳动保障部门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紧紧围绕解决民生问题,重点推进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代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林场归难侨等培训就业工程。到2007年末,全区消除零就业家庭18588户,占99.74%,全区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全区培训水库移民3万多人,培训被征地农民2万多人,培训后80%以上实现了转移就业;培训1万多名农村青年,80%以上都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政策促就业。2007年,我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新老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衔接,规范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的审批操作,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提供服务和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简化程序,改进方法,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切实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我区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发展充分的职业教育的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技工学习的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培训的能力;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实施“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大力抓好行业、产业和投资项目新招用人员的技能培训。

加强就业服务,以服务促就业。我区各地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努力把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引申。2007年,全区各市、县(市、区)已建立就业服务中心123个,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1219个。各地继续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等四大专项就业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着力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与此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以部门联动促就业。

亮点: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243.23万人,增幅为近年来最大的一年;五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总收入达到15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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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帮助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发3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54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把部分因各种原因断保的参保对象重新纳入社会保险范围,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明确各个险种的扩面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可能把应保未保的人群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使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切实做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特别是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三年调整目标任务,全区退休人员养老金由调整前的月人均721元增长到2007年的865元。

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区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南宁、柳州、梧州三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基金运行平衡。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三个试点城市共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9268人,共有5652人次参保居民享受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全区各地采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突击月”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稽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申报制度及申报程序,强化社会保险费稽核工作,改进稽核方法和手段,确保应收尽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追缴企业欠费,对恶意拖欠的行为,依法追缴并从重予以处罚。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社保基金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的专项检查,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亮点:全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92.22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5.44%;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729件,结案率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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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改善劳动合同管理,加大清理拖欠工资力度。全区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截止2007年底,全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92.22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5.44%。同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强力推进企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解决企业工作历史拖欠问题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加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及仲裁案件处理力度。全区各地围绕“和谐广西”、“平安广西”建设,认真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努力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一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指导用人单位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及时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三是做好来信来访及业务咨询工作。四是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企业劳动用工和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查处了大量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共监察用人单位6.93万户,涉及劳动者292万人,立案5066件,办结4484件;督促用人单位与56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2.01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99亿元;督促4509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督促10167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5628万元。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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