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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立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日期: 20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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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立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重庆建立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在红盾护农工作中,重庆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新举措,努力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整体执法优势,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信息资源优势,要求条件较好的区县加快红盾护农行动信息网的建设,通过红盾护农行动信息网,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和政策,通报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逐步实现全市农资商品监测结果共享,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避免重复抽检,合理减轻农资经营者的负担。

二、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依托“经济户口”,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农资企业制定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书。在确保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切实用制度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

三、强化农资市场主办者、经营者责任制。充分发挥农资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自我管理作用,强化农资市场主办者、经营者责任意识,引导农资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牢固树立农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详细验明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和标识,对农资的购进、储存和销售全程规范管理,严把农资质量市场准入关。

四、继续推行和完善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实行农资协会、农资市场和农资经营者设立符合种子保存条件的留样室留样,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封样,留样时间最少为一个种植周期。

五、积极推行农资“质量承诺先行赔偿”制度。创新监管思路,解决农民购买假冒伪劣农资造成损失后的赔偿问题。在部分区县试点,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和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建立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基金,实行农资商品质量承诺和先行赔偿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六、大力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经营放心店。鼓励和支持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乡村开展农资连锁经营,进一步推广农资商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店,畅通农资流通“绿色渠道”。鼓励和引导农资经营者积极创建“农资经营放心店”,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

七、严格责任和信息报送制度,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把红盾护农的各项工作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到位,职责分明。严肃查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区县局每月填报红盾护农情况统计表,每季度上报一次监测报告、案件处罚决定书,半年报一次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切实提高农资经营者的素质。积极支持和配合农资行业协会开展创建农资诚信经营者、诚信示范店等活动,在职责范围内给予相应的扶持和鼓励政策。对经市局认定的部分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经营龙头企业给予流通环节免于抽检、扶持连锁经营等便利扶优措施,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鼓励更多的农资经营者争做诚信经营的模范,推动农资经营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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