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月重庆市消费品市场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2.0%,比同期快6.7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3.0%。
二是全市城市、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2.9%和19.7%,增幅仅差3.2个百分点。
三是全市零售业、批发业、餐饮业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0%、18.1%和22.4%,零售业比批发业、住宿餐饮业分别快4.9个百分点和0.6个百分点。
四是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零售企业比上年同期增长25.5%和31.9%;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比上年同期增长29.4%。限额以上企业拉动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0个百分点。
来源:重庆市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