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青海: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委把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更是政绩的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黄南。
一、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这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得出的必然结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强调要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近年来,黄南州委、州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坚持每年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实事,努力形成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温暖了民心,凝聚了党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我们抓住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以创业促就业,广开就业门路,改善就业结构,促进充分就业。仅2007年就投入经费15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农牧民5000多人,引导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6917人,多渠道安置城镇各类失业人员4888人,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5%。
我们抓住就学这个民生之基,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事业,以“两基”为重点,使全州教育事业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去年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863.8万元,发放补助资金1423.9万元,大幅度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对43910名贫困学生进行了资助,确保每一位贫困家庭的子女都上得起学。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将民族文化的瑰宝“热贡艺术”列为教学内容,为继承民族优秀文化和发展热贡文化产业、热贡文化旅游业培养后备人才,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抓住就医这个民生之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截止到去年年底,有70.5%的城镇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农牧民参合率达94.51%,农牧民人均补助费用1669.88万元,减免费用11.47万元。全州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119个,给16所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流动卫生服务车,基层的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
我们抓住社会保障这个民生之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逐步建立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
二、维护社会稳定是最大的政绩,这是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大使命和政治责任
当前,全州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内部关系基本协调,治安状况持续好转,社会大局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特别是随着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为全州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利机遇。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以及国内国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使得我们不可避免地进入了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反分裂反渗透任务艰巨的时期,能否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考验着我们的执政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把握大局、加快发展的能力,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这个大局,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把社会可供分配的“蛋糕”做大,不断提升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水平,为解决利益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必须提高科学决策、依法理政的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重视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完善,从政策、法律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操守,依法处理好社会矛盾。
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从处理好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个根本入手,从群众最关切的事情做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要把决策的过程变为群众意志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运用我们共产党人善于引导群众、说服群众的看家本领,引导群众按照法定程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必须提高洞察矛盾、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抓住任何因利益关系引起的社会矛盾都有一个酝酿、发生、发展的过程这个规律,平时注意了解民情,善思民意,多听真话、实话,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防患于未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和初发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事情不出县”。要善于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一般的群体性事件,要立足于疏导,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要积极解决,如果群众要求不合理或一时难以满足,要善于说服、教育、劝阻,切不可简单从事、态度粗暴而导致规模扩大、事态升级;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干扰正常秩序的突发性事件,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孤立、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争取一般参与的群众,及时果断地制止事态的发展。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证明,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只要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惠民的作风,让改革发展的过程真正成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成为实现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就能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