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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采取五项措施实施合同帮农工程

日期: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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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采取五项措施实施合同帮农工程

重庆市采取五项措施实施合同帮农工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大力发展合同农业,实现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重庆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大力实施合同帮农工程。

一、确定合同帮农重点帮扶对象及联系制度。围绕我市新一轮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目标,各区县局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和优势特色产业,选择并上报一批重点涉农项目、涉农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合同帮农工作的对象。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实行分片管理、专人定点、定期走访、绩效考核。

二、广泛开展合同法制宣传。针对涉农合同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合同内容不详细、程序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签约率和履约率不高、违约现象突出等问题,利用集市、节会等大型农产品交易活动,运用墙报、专栏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合同法律知识,推广诚信守约典型,介绍违约案例,曝光违法典型。

三、建立完善示范文本推广制度防范合同纠纷。各地根据辖区内农产品的种类和特点,分类制定参考合同文本,市局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的文本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引导涉农企业、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示范性文本或参照示范性文本制定合同,规范当事人的签约行为,防范和避免合同纠纷。

四、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合同违法行为。设立合同指导站,加强对农业合同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规范和监管,严厉查处合同欺诈案件。建立涉农合同欺诈行为的预防机制,在农业的采收期、交易期、市场供需冲突期,及时发布涉农合同违法行为的信息,增强社会公众防骗识诈意识。

五、在涉农企业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对“守合同重信用”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措施,提高涉农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结合《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贯彻实施,运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服务涉农企业、农业生产经营者担保融资。

来源:重庆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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