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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制定8个地方性法规 重点关注物价

日期: 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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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制定8个地方性法规 重点关注物价

重庆新制定8个地方性法规 重点关注物价

“人大监督工作的核心在于督促解决问题,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物价、住房等领域。”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7日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强调,今后要完善人大的监督形式和突出监督重点,抓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陈光国说,监督工作的核心在于督促解决问题,增强监督实效;监督的项目和内容也不在多,贵在精确。今后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价、住房、教育、卫生、司法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同时,对“一府两院”要加强跟踪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尊严。

陈光国还透露,今年我市的立法计划已经确定,将有14件地方性法规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预备项目19件、调研项目26件。其中,涉及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8件,主要是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条例》等。

陈光国说,由于多数法规都和普通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要坚持开门立法,注重立法质量,做到既符合重庆实际,又体现群众意志,并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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