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5%。昨日,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发布最新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66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3元;月均1555元,比去年同期月均增201元。
此外,去年万州城市移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244元,比上年增长18.1%。
分析:一季度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提高了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部分区县的阳光补贴相继落实,带动了居民工薪收入的整体提高。
转移性收入:月均321.7元
1~3月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965.07元,月均321.7元
同比增长15.2%
人均养老金和退休金收入达785.44元
同比增长18.6%
分析:今年1月1日起,我市上调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人均增加100元;去年下半年,向低保户、大龄下岗职工等发放了临时生活补助,促进了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家庭经营性收入:
月均61.4元
1~3月我市城市居民家庭实现人均经营性净收入184.18元,月均61.4元
同比增长22.0%
分析:今年以来,我市非公经济持续向好发展。作为非公经济组成部分的居民家庭个体经营活动也日显活跃,城市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财产性收入:
月均25元
一季度重庆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74.88元,月均约25元,同比减少1.54元,下降2%
分析:财产性收入下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利息收入大幅下滑,同比下降17.9%;二是股息与红利收入较上年同期逾10倍的增幅相去甚远。
来源: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