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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农合”筹资将超过22亿元

日期: 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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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陕西省“新农合”筹资将超过22亿元

4月18日省政府召开2008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今年起,我省新农合基金在国家财政补助翻番后,省市县新增补助一步到位,筹资标准将达到人均90元,筹资总额将超过22.5亿元。省长袁纯清、副省长李堂堂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在新农合制度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镇安县、临潼区、陇县、旬邑县、宜君县、韩城市、志丹县、定边县、勉县、石泉县10个县(市、区)受到隆重通报表彰。

成绩:提前三年实现“新农合”全省覆盖

到2007年上半年,我省有农业人口的104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合作医疗,是全国第三个实现全覆盖的省,提前三年实现了国家预定的发展目标;2007年,全省平均参合率90.20%(全国平均86.20%),人均补偿886.74元(全国人均801.17元),住院补偿率达34.14%(全国30.96%),综合位列西部地区首位,全国先进行列;我省新农合从无到有,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实现了零的突破,参合率、补偿人次和补偿率逐年提高。2007年全省共筹集合疗基金18.07亿元,覆盖人口2725万人,受益人数达到997.3万人次,住院补偿累计153.76万人次;我省在新农合制度运行中首创的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直通车报销方式、三重监督机制等,有效减轻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方便了参合群众,成为卫生部向全国推广的成功经验。

困难:三大问题有待逐步解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当前我省在新农合制度运行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参合农民受益面不高,受益水平低,患大病经过合疗补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很重以至于影响生活水平的问题仍然存在。个人家庭账户资金沉淀较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新农合经办管理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农合管理能力薄弱。新农合管理体系建设滞后,一些地方机构不健全、编制不明确、经费不落实、工作不规范;村级卫生组织服务能力差,管理不规范,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有风险。

举措:五方面确保“参合”农民得到实惠

今年我省将从五个方面确保新农合规范运行。省政府决定,今年我省筹资标准将达到人均90元(2008年,农民参合资金10元,中省市县补助资金80元;2009年,农民参合资金20元,中省市县补助资金80元),筹资总额将超过22.5亿元;调整、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探索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通过门诊统筹补偿扩大受益面,解决公平享有、公平收益问题,减少合疗资金的沉淀;要探索省级定点医院实行报销直通车和单病种定额付费,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费用负担,方便农民患者等;省政府决定,在今后5年内,投入1亿多元专项资金,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解决合疗经办机构办公条件、人员、经费无着落,管理手段滞后,经办管理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的状况;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是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审计、监察、卫生等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贪污、挪用、骗取农民保命钱是违法行为,将坚决打击,依法严肃处理。今后,省财政厅将规定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时限,严禁拖延资金到账和账外游离资金现象发生。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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