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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企业政策引导专项资金

日期: 20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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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疆专门设立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上市的服务促进、支持引导和上市奖励等。今后,自治区财政每年将在预算内安排1000万元的资金,力争全区每年能够新上市企业3家至5家,每年从资本市场融资100亿元,争取在10年内全区上市公司达到70家,从资本市场融资1000亿元。

自治区主席助理、金融办主任王会明告诉记者,自治区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加强自治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和利用资本市场功能,推动我区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形成我区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促进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我区的发展目标:培育出5家至10家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双超100亿元的大型上市公司;抓住开设创业板的机遇,力争每个地州都有上市公司,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等地每个地州有3家至5家上市公司;力争每年有5家左右的企业进入上市筹备和辅导阶段;力争每年有1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自治区将重点在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煤电煤化工、矿产开发、石油化工及其服务业等产业方面挖掘、培育一批竞争优势突出、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在企业改制重组、资源配置和项目核准等方面给予特别支持,形成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

自治区今后会大力支持上市企业在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和资本市场再融资方面的尝试。鼓励上市公司对同行业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实现产业整合;鼓励有实力的集团公司通过吸收合并、整体上市实现规模扩张,提高整体竞争力。鼓励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将控股股东优质资产、优势项目向上市公司集中,壮大上市公司实力。支持上市公司创造条件,利用公司债等金融产品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同时,自治区还支持、鼓励和引导多种类型的资本或产业投资基金来我区发展,参与自治区相关企业的自主创新、资产重组和改制上市,支持企业赴境外证券市场发行上市。

截至今年1月31日,我区已有32家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市挂牌,两家企业赴香港上市。34家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新股,累计募集资金280亿元。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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