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陕西省CPI同比涨9.2%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昨日发布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9.2%,比3月份(同比上涨9.0%)加快了0.2个百分点。
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呈“6升2降”态势,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了2.7%、1.0%。上涨幅度较大的是食品和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了24.7%、6.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衣着类价格分别上涨了3.8%、2.9%、1.2%、0.5%。
食品和居住类价格的上涨依然是推动CPI上涨的主要动力,但推动力有所减弱。调查结果显示:4月份,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上涨的幅度同比分别上涨了24.7%、6.6%,均与上月持平。
从食品类价格变化结构来看,涨跌互现。和上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品种有粮食、油脂、菜,分别下降0.3%、0.9%、8.0%;上涨的品种有干豆类及豆制品、蛋、水产品、干鲜瓜果,分别上涨3.6%、2.9%、6.1%、3.8%。
通过分析,粮食、油脂、菜类价格的下降是食品类价格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本月CPI推动力减弱的主要原因。
食品类以外的工业消费品价格涨幅加大,对CPI影响增强。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较快的类别主要有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4月份,包括家具、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吸排油烟机、室内装饰品等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了3.8%,包括医疗器具及用品、首饰、化妆美容用品及服务在内的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了2.9%,两者涨幅均比3月份有所加快,并且对CPI的贡献有所加大。在4月份CPI比3月份回升的0.2个百分点中,上述两类就贡献0.13个百分点。调查结果显示,物价上涨已向工业消费品扩散。
1-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9.1%,和一季度持平。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