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获悉,2006年年底,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正式在高陵县、阎良区展开试点后,工作收效明显。截至2007年,全市共化解了乡村债务8249万元,其中化解村级债务3084万元。今年,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将围绕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三项内容全面推开。
长安蓝田成为乡镇机构改革新试点
继高陵县、阎良区展开试点工作后,今年,我市将把长安、蓝田纳入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市编委日前已出台了《长安区、蓝田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乡镇机构改革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围绕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试点工作将规范乡镇内设机构、精简分流人员,改革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完成。市综改办要求,改革后要对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张榜公布,实行实名制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今后除上级明文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为乡镇分配和安置各类人员。
完成137个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今年,我市将加大对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将对31所农村规划定点学校实施标准化建设,项目将投资7700万元,新建校舍6万平方米,合并规模以下学校79所。同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市今年还将完成2006-2007年的137个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化解乡村债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农村债务化解工作是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化债工作被列入了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的省考目标。市综改办要求,各级部门要把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和杜绝新增不良债务作为县、乡、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乡镇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不得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付等手段上项目;不得滞留、挪用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资金;不得举债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以解决办公经费不足;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不得“买税卖税”、虚增或隐瞒财政收入。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