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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急拨1.6亿元保证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顺利

日期: 20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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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成品油价上调对部分困难群众生活和社会公益性行业生产带来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省财政紧急拨付近1.6亿元补贴资金,保证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省财政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按照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一年一核定”和“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于6月23日紧急下拨资金15988万元,对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及出租车和种粮农民给予补贴。其中:对渔业行业补助24万元,每艘渔船补助1090元;国有林场补助441万元,每万亩管护面积补助630元;城市公交行业补助7587万元,公交车每标台补助27290元(7米为1标台);农村客运行业补助1454万元,每个座位补助300元;出租车补助4607万元,每辆补助4130元;对种粮农民再次增加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875万元。

  为保证上述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广大受益群众手中,省财政要求各地必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州(地、市)、县(区、市)行政首长负责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补贴资金的兑现工作,对出租车行业补助资金要求7月1日前兑现,其他补贴资金于7月15日前足额兑现到每位受益者手中。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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